廊坊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征集
一、征集内容:廊坊市旅游主题宣传口号
二、主办单位:廊坊市旅游局
三、征集要求:
1、能反映廊坊旅游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
2、充分体现廊坊旅游资源和产品特色,鲜明独特,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3、要求主题深刻、文字精练、简明易记、富于美感,能准确、突出的反映廊坊旅游形象定位,主题宣传口号不超过12个字。
四、征集时间:
2008年7月1日至8月2日
五、投稿方式:
所有稿件在新浪旅游频道专题页面进行。
邮编:065000
咨询电话:0316-5120567
传 真:0316-2090236
六、征集评选:
(一)由廊坊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交的主题宣传口号进行评审。
(二)通过媒体将终审采用的主题宣传口号向社会公布。
廊坊旅游主题宣传口号设优胜奖一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入围奖十五名,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同时,廊坊市旅游局对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七、相关事宜:
1、被廊坊市旅游局奖励后的主题宣传口号,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全部归廊坊市旅游局所有。
2、体现国际化,能使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接受。
3、主题深刻、创意新颖、简洁明快、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能够打动人心,适用于旅游广告宣传。
4、投稿请完整填写表单,否则将视为无效稿件。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6、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廊坊市解决。廊坊市旅游局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详情可登陆廊坊旅游网www.lftour.net查询。
廊坊市旅游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五日